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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6-08-05

项目概况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拟针对“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医院采购联系人处进行报名,并于开标当天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

最高限价:450000.00医疗责任险服务340000.00元、公众责任险服务110000.00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分

合同履行期限:确认采购后10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持有银保监会核发的合规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承保业务在长春市设有线下服务网点,具备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承保服务经验,可提供本地专职理赔对接人员,能够对接本地医调委完成纠纷调解,可同步承保医务人员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相关附加保障,近三年无重大监管处罚,可提供近三年同类专科医院承保服务案例。

三、报名时间202685-20268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承保业务

(2)企业委派业务人员在我院负责投标业务对接的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四、纪律要求:

1)报名企业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此次议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更不得以向采购人或者评委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

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则项目废标。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0日上午9点(更改时间另行告知)

开标地点: 建政路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实训中心会议室(更改地点另行告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议价迟到或者未按采购需求文件要求准备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2、项目联系方式

报名及文件联系人:李老师

    话:15590052081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服务 医疗机构公众责任险服务

项目最高限价:医疗责任险服务34万元、公众责任险服务11万元

服务周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本院院区及所有对外诊疗、办公、公共服务区域

项目支付:供应商出具全额合规增值税保险发票且保单正式生效后,单位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转账一次性支付保费,不接受现金及第三方代付,若供应商理赔、配套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按约定扣减对应款项后完成结算。

 

二、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项目需求参数的企业则无参与资格)

(一)医疗责任险需求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非营利性专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承保方式为索赔发生制,追溯期起始日 2025-07-05,覆盖临床交互式会诊、临床非交互式会诊全部诊疗活动,第三方调解机构为医调委类,司法管辖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港、澳、台除外),同步配套附加医务人员人身伤害责任保险、附加精神损害责任保险主险与两项附加险统一报价、统一出具整套保单,不接受拆分投保、拆分报价。

2.要求提供的服务明细及规则:

承保标的基础信息:医疗机构分类为其他,机构性质为非营利性,医院分类为专科医院 - 其他专科医院,非教学医院,床位 200 张,牙椅13张,年手术人次 5000,年诊疗人次 50000,医务人员投保人数 200 人,住院人次 5000,医生总人数 100 人,外聘专家人数 50 人,医疗机构实习生人数 50 人。

主险平安医疗责任保险相关限额:累计赔偿限额 3000000 元,每人赔偿限额 400000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600000 元,人身伤亡限额 400000 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400000 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50000 元,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 300000 元。 附加医务人员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相关限额:累计赔偿限额 3000000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200000 元,每人赔偿限额 200000 元。 平安医疗责任保险附加精神损害责任保险相关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50000 元,每人赔偿限额 50000 元,累计赔偿限额 300000 元。 保障规则: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医务人员人身伤害、法律费用各项限额相互独立,互不占用,承保模式为索赔发生制,追溯期自 2025-07-05 起,覆盖院内全部门诊、住院、手术、会诊相关诊疗行为,提供纠纷调解、理赔、医疗风险防控配套服务。

(二)公众责任险需求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承保院内全部公共区域经营活动风险,同步附加火灾爆炸责任条款、电梯责任条款,主险及两项附加险统一报价、统一出具整套保单,不接受拆分投保、分项单独承保。保险场所地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本院院区。

2.要求提供的服务明细及规则:

承保标的基础信息:被保险人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本院院区,行业类型综合医院,投保区域为本院全部院区场地,院区面积 30000 平方米,投保电梯 8 部,不投保停车位、游泳池。 主险平安公众责任险相关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500000 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50000 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250000 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50000 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250000 元,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50000 元。 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50000 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50000 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250000 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50000 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250000 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500000 元,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元。 附加电梯责任条款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000000 元,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元,每人赔偿限额 250000 元。 保障规则:主险、火灾爆炸附加险、电梯附加险限额独立,法律费用单独设限不占用人身及财产损失赔付额度,保障期间内,覆盖院内全部公共通行区域、电梯设施,配套现场查勘、纠纷调解、诉讼协助理赔服务。各险种赔偿限额(主险、附加火灾爆炸、附加电梯三者限额完全相互独立,互不占用、互不抵扣、互不分摊;法律费用单独列支,不占用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额度,供应商不得合并限额、下调标准)

 

 

 

 

 

 

 

 

 

 

 

 

 

四、报价单模版

 

报价单

 

我公司参与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院内招标,按照采购人需求,我公司现对其进行报价:服务总报价为:     /年。

其中:医疗责任险服务    /年、公众责任险服务     /年。

 

 

 

 

 

报价企业(盖章):

报价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承诺函模版

承诺函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我公司本次参加         日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院内招标,现承诺对于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本次服务需求内容无偏离响应,以优质、正规的服务与贵单位进行合作,如中标后在质量与服务中与招标需求出现偏差,我公司自愿放弃合作机会,5年内不参与贵单位的任何采购项目。

 

 

 

 

企业名称(盖章):

   

 

 

 

 

 

 

 

六、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单独进行密封。

1.报价单(一份)

报价单要求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每页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得出现散页、丢页状况。

文件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授权文件;

2.近三年责任险服务业绩清单;

3.完整承保方案(含保额、免赔、责任细则、除外责任、扩展条款);

4.报价明细(年度总保费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须分项列明主险保费、医务人员人身伤害附加险保费、精神损害附加险保费、全年总保费,分项金额与合计金额逻辑一致,大小写金额无涂改。);

5.理赔服务体系(含人员配置、响应机制、出险流程、结案时效、纠纷协助机制等);

6.增值服务;

7.应急处置方案。

 


七、招标流程

1.文件收取:

投标人按照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及文件交由此项目工作人员处,各投标人相互进行密封检查,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唱标:

工作人员对报价单进行拆封,进行现场唱标,并对企业价格得分进行现场计算。

3.评审:

参与企业退场,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响应文件评审。

4.公示:

    项目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参与企业可关注我单位官方网站查询评审结果。我院将主动告知中标企业,沟通后续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