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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机构互认检验、影像检查项目

发表时间:2020-08-03

 一、医学检验

1.常规类:血常规。包括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红细胞压积、中性粒细胞数、中性粒细胞百分率、淋巴细胞数、淋巴细胞百分率、单核细胞数、单核细胞百分率、嗜酸性粒细胞数、嗜酸性粒细胞百分率、嗜碱性粒细胞数、嗜碱性粒细胞百分率、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血小板体积分布宽度;尿常规。包括干化学十项和尿沉渣镜检红细胞、白细胞、管型、上皮细胞等;大便常规,大便隐血,大便查虫卵;骨髓涂片细胞学检查;血沉。

2.生化类: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尿素氮、肌酐、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脂、HDL-c、LDL-c、葡萄糖。

3.免疫类:病毒肝炎标志物(乙、丙)。C-反应蛋白、AFP。

4.微生物类: 细菌分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2.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

3.检验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

6.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7.其它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二、医学影像

医用X射线摄影、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核磁共振成像(MRI)、核医学成像(ECT、PET、SPECT)。

影像资料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除此以外均应予以结果互认:

1.影像资料患者名字等信息与来诊患者信息不一致;

2.影像学检查拍摄部位不符合要求、影像检查质量没有达到诊断要求,尤其是老旧、低端设备且检查参数过于粗犷者;

3.检查时间过久的影像资料,对本次就诊没有参考意义者;

4.病情进展快、变化大的患者影像资料,已有的检查结果与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5.检查项目意义重大,需要进一步做高端检查的;

6.已有的影像检查结果与临床病情明显不符的;

7.急诊、危重病人急救等紧急状态下;

8.患者或其亲属要求重新检查或进一步检查的;

9.其它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